南投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
南投縣公立力行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收退費基準
一、 依據:南投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。
二、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4月15日
發文字號:府教幼字第1080081828號
三、 本園收費內容:
詳如附件。
四、 幼兒中途入園收費原則:
(一) 學費:
1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收取全額費用。
2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二。
3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一。
(二) 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收取費用。
(三) 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自入園
當月收取費用,其未滿一個月部分,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。
五、 本園退費原則:
(一) 學費:
1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2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3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4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(二) 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辦理退費。
(三) 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就讀月數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就讀
日數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(四) 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請
假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
用之。
(五) 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五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六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始實施,修改亦同。
一、 依據:南投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。
二、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4月15日
發文字號:府教幼字第1080081828號
三、 本園收費內容:
詳如附件。
四、 幼兒中途入園收費原則:
(一) 學費:
1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收取全額費用。
2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二。
3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一。
(二) 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收取費用。
(三) 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自入園
當月收取費用,其未滿一個月部分,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。
五、 本園退費原則:
(一) 學費:
1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2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3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4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(二) 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辦理退費。
(三) 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就讀月數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就讀
日數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(四) 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請
假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
用之。
(五) 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五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六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始實施,修改亦同。
瀏覽數:
